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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志臣律师,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河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 ,法税管理事务部主任,现任廊坊市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该协会由廊坊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团县委、团市委... 详细>>
律师姓名:于志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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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华社5月5日全文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以来,全国各地法院陆续出台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的试点意见,今天也有幸迎来了重庆本地的试点意见。就该意见,笔者简要解读以下几点。
一、适用范围:
根据上述意见第一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城乡统一仅限于交通事故,其他侵权案件,城市和农村还是需要区分。
二,注意适用时间点:
根据上述意见第四条,从2020年5月1号起发生的交通事故,才能适用本意见。代表着目前一审、二审阶段的案件还是按照以前的法律标准进行适用。
三、重庆今年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根据重庆市统计局2020年3月19号发布的《2019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92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939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33元。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774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5785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112元。
因此2020年5月1号以前发生的交通事故,仍需分别对应城镇和农村两个标准进行计算,而2020年5月1号以后发生的交通事故,只需关注城镇标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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