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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志臣律师    于志臣律师,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河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 ,法税管理事务部主任,现任廊坊市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该协会由廊坊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团县委、团市委...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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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于志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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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31020151045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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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合同需关注的8个法律问题

合同,作为经济往来中最重要的环节,其签订的过程往往是法律风险高发环节。如何签订一份万无一失的合同,是作为合同一方均需掌握的技能。

 

01.合同正式签订后口头更改的有效力吗?


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口头更改合同,可以变更合同。我们建议,同时注意保留证据,避免纠纷时无法证明口头合同的存在。如主合同约定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的,应遵循主合同约定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变更补充协议,如果未作出明确的变更形式约定,口头变更也是有效力的。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房地产转让合同、长期的租赁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等。

 

02.经电子邮件商量好的内容能算做合同的一部分?


电子邮件的内容即是合同条款,其文字(或与图像、声音的组合)表达也是确定的,当事人双方一经协商确认后即应信守合约,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变更或者不履行条款的行为均构成违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03.合同中涂改的部分是否有效力?


如单方对合同进行涂改,改变了原有合同约定的,则改变的部分无效,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


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想进行合同修改的,必须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或在原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手印);若只有口头答应但没有对合同做修改或者没有在任何一处有修改变动的地方盖章(手印),视为无效,合同维持原有内容继续生效。

 

04.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违约时怎么适用?


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在我国,定金和违约金都是补偿性的,而定金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都有比较相似,如果同时适用,不仅将会给违约方强加过重的责任,而且责任后果与违约所实际造成的损失相比相差很大,也是不合理的。

 

05.回扣条款是否有效?


回扣是指在商品或者劳务买卖中,卖方从买方支付的价款中退回给买方或者买方经办人的款项。在现行法律法规下,不存在合法的回扣。

 

06.合同诉讼时效有什么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一般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租赁合同中延迟或拒付租金的,保管合同中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诉讼时效为四年。

 

07.合同中该约定违约责任还是该约定赔偿损失?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08.合同加盖什么章才有效力?


合同印章反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常当事人为企业法人的,使用企业公章或合同章即可,如当事人为自然人的,使用名章即可。另外,若合同无明确约定,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原则上均是有效的,并不规定签字一定要配合盖章。


但是,结合境内通行操作惯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未加盖企业公章,仍存在效力瑕疵,易引发较大的法律风险较大。因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权利订立合同,如没有加盖企业公章,则易被认为相关合同行为是个人行为而非企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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