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廊坊律师于志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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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于志臣律师    于志臣律师,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河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 ,法税管理事务部主任,现任廊坊市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该协会由廊坊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团县委、团市委...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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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于志臣律师

手机号码:18631657686

邮箱地址:yuzhichen1@163.com

执业证号:11310201510454142

执业机构: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道与新开路交口丽都创意大厦B座19层

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一、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的任务和工作范围本站律师担任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的任务,是为企、事业单位按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受企、事业单位的委托办理有关的法律事务,维护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法律顾问是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经营管理的得力参谋和助手。概括的说本

站常年法律顾问一般可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以下服务:(一)费用项下服务:1、法律咨询:为企、事业单位在日常管理、业务运营中所提出的问题或疑问进行法律剖析,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咨询;

2、审查制度:根据企、事业单位的要求,审查企、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劳动合同文本及与之相关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

3、参与决策:就企、事业单位的商业计划或融资计划提出口头的初步法律意见;

4、审查修改:根据企、事业单位的要求,协助审查并修改企、事业单位因日常业务运营需要而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书,出具一般性的法律意见;5、交涉:就企、事业单位在日常业务运营中的债权债务纠纷等有关事项,协助企、事业单位与第三方进行交涉,出具律师函,维护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6、沟通调解:在企、事业单位与第三方(含劳动者)发生争议时,协助企、事业单位参与沟通、调解;7、法律公告:应企、事业单位要求,起草并以企、事业单位名义在公共媒介公布法律公告;8、协助联系:参与并协助企、事业单位同政府相关部门、各商业合作伙伴就企、事业单位的经营和业务进行联系;

9、法律动向:应企、事业单位需要不定期向公司提供与行业经营相关的最新法律动向,以利企、事业单位作出适时调整;

10、法律培训:根据企、事业单位要求,向员工提供有关的法律培训(每年一次)。

(二)费用项下外服务:

1、专项法律事务:就企、事业单位在运营过程中的合同签订、融资、兼并、合并、分立、对外投资、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清算以及其它重大事宜的有关专项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出具法律意见书、提供正式法律文本;代表企、事业单位与第三方协商、谈判以及签订有关法律文书;

2、诉讼或其它事务:在企、事业单位与第三方发生争议时,代理企、事业单位参与诉讼、仲裁或申诉。

3、特定非诉讼服务:代办公证、代理工商登记、代办房地产过户等业务。作为常年顾问单位,对上述项下外服务将享有收费优惠待遇。

二、企、事业单位专项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聘请,委派顾问律师为聘任方就某一专门事项提供法律服务。其服务范围是某一专门事项,比如:企业股份制改造、股票债券发行上市、外商企业设立,企业破产清算等。专门事项完成所需时间作为律师工作时间,专门事项性质和复杂程度决定法律顾问费的数额。

三、个人或家庭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个人或家庭提供法律咨询,聘请方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会面等多种方式随时向律师咨询生活和工作中的法律问题;

2、应个人或家庭的要求,为其购房、购车、投资或其他重大民事行为提供法律帮助,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如有需要,也可为其代办合同公证或办理律师见证;

3、应个人或家庭的要求,帮助其处理婚姻家庭、继承、收养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4、应个人或家庭的要求,在其涉及到的劳动、经济或知识产权纠纷中提供法律帮助;

5、应个人或家庭的要求,在其涉及到的医疗、消费、保险、交通等纠纷中提供法律帮助;

6、应个人或家庭的要求,在其涉及到的调解、仲裁、行政复议或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中担任代理人或辩护人;

7、其他法律事务。

四、以上三种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范围,由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与本站律师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中进行具体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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